深圳市内企业跨区提供建筑服务,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票时,跨地(市)标志”需要选择“否”。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纳税人应当在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购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次填写将该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的单位信息。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办理跨区域税源登记,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自然人业务。我要办税--跨区税源登记:分别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行政区划点击查询,获取手机验证码,点击确定。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除了以下属期,其他属期都使用新电子税局已有规则,新电子税局下载报表暂时不支持盖章,盖章需求已纳入新电子税局后期优化计划。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请先确定企业是否需要报送现金流量表,如需报送,可通过【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模块进入“编辑会计报表”勾选报送现金流量表重新进行备案报告。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现解读如下阅读全文>>
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6日
首次产生土地增值税预征纳税义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计增值率大于5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预征率为3.5%;预计增值率大于100%且小于或等于200%的,预征率为5%;预计增值率大于200%的,预征率为8%。阅读全文>>
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6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已优化,针对自然人转让股权行为,允许转让方自行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6日
为更好发挥出口退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发展的积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就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下同)出口货物的出口退(免)税...阅读全文>>
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阅读全文>>
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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