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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控股股东可否进行关联交易?
答: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并未绝对禁止,但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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