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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登记有什么规定?成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8日来源:互联网

企业集团登记有什么规定?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企业集团登记管理规定的知识,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我们也非常高兴!

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要具备以下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当拥有5家以上的子公司;

3、企业集团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几个公司可以成立集团

几个公司可以成立集团,集团是一种职场上很常见的形式,成立集团根据不同的地区是有不同规定的,分以下情况:

全国级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省级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市级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通过我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对于成立集团根据不同的地区是有不同规定的,有国家级的,也有省级别的,这些在法律上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大型公司都是集体公司,下面设有很多子公司。成立**公司要求的条件比较高,注册资金最少在五千万以上,核心公司应该是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母公司和子公司总计注册资金在一亿元以上。

设立的程序

企业集团是企业法人联合体,其自身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可以对外投资,但企业集团需要登记:

设立或变更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全国级的条件为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必须是实物或者货币出资,不动产以及在建工程不得作为出资。】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子公司没有行业限制。

5、要求的控股标准。这里所指的控股,是指绝对控股,即51%以上,成立,控股关系只能是资本控股。

6、企业名称使用中国的,须国务院批准。

省级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设立程序

首先将集团母公司迁入省或市局,迁入的同时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及集团登记。

集团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母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母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集团章程,母公司盖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

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

成立需要清产吗

依据我国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成立并没有规定要清产的,成立的条件包括母公司注册资本在五千万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等。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公司设立需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企业目标,达成共识。创业者应该将企业的目标清晰化明确化。有了目标,才有方向,才有一个共同的远景,这种共识能够大大减少管理和运作上的摩擦;

2、组织架构设计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决策权限的分配。因此明确每一个核心成员的职责对管理是否畅通非常关键,并用书面的正式文件规定下来。

3、由于创业期规模较小,许多问题都可以直截了当地进行沟通,大家都应遵循开诚布公、实事求是的行为风格,把事情摆到桌面上来讲,不要打肚皮官司;

4、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管理团队。定期交换意见,讨论诸如产品研发、竞争对手、内部效率、财务状况等与公司经营策略相关的问题。一般采取三级管理结构,决策层、管理层、一般员工;

5、制定并尽量遵守既定的管理制度。必须强调人人都必须遵守,不能有特权,也不能朝令夕改。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并初具实力时,就要意识到自身能力上的缺陷,尽可能聘请一些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来共图大业。

*本文来自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如政策规定有调整,以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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