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前海企业服务 微信扫一扫
您好,欢迎访问捷事通旗下前海企服网站!
中国 · 广东 · 深圳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司注册

资讯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资讯

办事指南

公司注册

地址托管

变更注销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商标服务

资质办理

社保服务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预付式经营主体的登记申请被驳回不予登记,有什么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6日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问:预付式经营主体的登记申请被驳回不予登记,有什么法律依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登记机关对餐饮、家政、健身娱乐、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宠物服务、美容美发、医疗服务、按摩保健等行业的预付式经营主体的登记申请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于登记申请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依法不予登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手机浏览
企业服务咨询热线:130-5818-3206(肖先生)    微信:onlcom(加好友请备注) 在线联系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咨询热线
公司注册咨询
185-9420-9820
地址托管咨询
130-5818-3206
微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