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前海企业服务 微信扫一扫
您好,欢迎访问捷事通旗下前海企服网站!
中国 · 广东 · 深圳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服务 > 专题网站 > 个人所得税

专题网站

前海企业地址托管

企业工商年报

个人所得税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单位为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5日来源:互联网
手机浏览

问:单位为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可以在计算时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四、关于税收征管

(一)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企业服务咨询热线:130-5818-3206(肖先生)    微信:onlcom(加好友请备注) 在线联系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咨询热线
公司注册咨询
185-9420-9820
地址托管咨询
130-5818-3206
微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