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前海企业服务 微信扫一扫
您好,欢迎访问捷事通旗下前海企服网站!
中国 · 广东 · 深圳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商标服务

资讯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资讯

办事指南

公司注册

地址托管

变更注销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商标服务

资质办理

社保服务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什么类型的商标不可以转让?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5日来源:腾讯网

大家都了解能够转让,可是有一些种类的不可以开展转让。使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种类的不可以转让

1、用以二种相近商品的,不可独立转让,申请注册要求可用以二种之上商品时,归属于非类似商品的,能够 各自转让每一种商品的,归属于类似商品的,理应所有转让。容许这类切分和转让将违背《法》的要求,造成同一的2个申请注册人与此同时应用类似商品,进而搞混不一样生产商的商品;

2、联合不能转让。联合申请注册人依据商业服务必须而应用的一系列。它具备类似的标志特点。假如容许联合之一独立转让,同一商品中的2个的使用者也会应用相近的,进而导致商品来源于的搞混;

3、归属于一同使用权的,没经别的共有些人允许,不可自主转让。申请注册归属于二人之上时,各共有些人转让自身的一部分利益,务必获得别的共有些人的允许;

4、经别人授权应用的,不可随便转让。申请注册人许可别人应用的,务必在许可期内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第三人,获得许可人允许。仅有在原许可终止合同后,才可以备案转让。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人合伙依法取得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手机浏览
企业服务咨询热线:130-5818-3206(肖先生)    微信:onlcom(加好友请备注) 在线联系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咨询热线
公司注册咨询
185-9420-9820
地址托管咨询
130-5818-3206
微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