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前海企业服务 微信扫一扫
您好,欢迎访问捷事通旗下前海企服网站!
中国 · 广东 · 深圳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司注册

资讯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资讯

办事指南

公司注册

地址托管

变更注销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商标服务

资质办理

社保服务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办理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变更登记,是原来的还是新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署?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办理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变更登记,申请书是原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署,还是新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署?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市场主体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署。


手机浏览
企业服务咨询热线:130-5818-3206(肖先生)    微信:onlcom(加好友请备注) 在线联系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咨询热线
公司注册咨询
185-9420-9820
地址托管咨询
130-5818-3206
微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