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前海企业服务 微信扫一扫
您好,欢迎访问捷事通旗下前海企服网站!
中国 · 广东 · 深圳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财税服务 > 税务服务

财税服务

财会服务

税务服务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1日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问: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

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手机浏览
企业服务咨询热线:130-5818-3206(肖先生)    微信:onlcom(加好友请备注)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咨询热线
公司注册咨询
185-9420-9820
地址托管咨询
130-5818-3206
微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