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给纳税人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预约办税服务,有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随时可以办理。阅读全文>>
财税服务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8日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税仅需“三步走”即可轻松搞定阅读全文>>
财税服务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要求,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合理有序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阅读全文>>
财税服务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三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阅读全文>>
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4日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阅读全文>>
政策资讯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4日
我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办理2020年度汇算申报?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为您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阅读全文>>
常见问题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3日
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阅读全文>>
常见问题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3日
什么是年度汇算?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阅读全文>>
常见问题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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