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为进一步落实登记管理法规对实名认证的要求,完善实名认证规则、防范冒用登记、保护企业公众合法权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阅读全文>>
公司注册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近期,为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阅读全文>>
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日前,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前海合作区财税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行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协同,建立联合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前海企...阅读全文>>
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近期,为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现就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阅读全文>>
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前海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抓好落实。阅读全文>>
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凡在我市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为“经营主体”)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阅读全文>>
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经本局立案调查的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公司案件,现已调查终结。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阅读全文>>
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为进一步完善前海住所托管服务,更好地服务企业,同时落实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要求完成变更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4年第二批托管企业名单。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4年第一批托管企业名单。为更好服务企业,避免带来不便,名单上的企业请务必于2024年3月18日18:00前致电客服0755-36668876,或关注“前...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失联或失效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报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整理完成第六十五批拟报送市监部门处理的失联或失效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名单上列出的企业如有异议,请务必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18:00时前致电客服07...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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